為加快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促進房地產業發展,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并結合實際提出了10項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一是加大廉租住房制度實施力度,2009年對設區城市和旗縣(市、區)城區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實現應保盡保。二是加快實施國有林業、墾區、煤礦棚戶區改造工程,從2009年起在3年內解決22.6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三是按國家規定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并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每平方米提取5元~10元,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設資金。四是落實土地供應和各項優惠政策,統籌安排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五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鼓勵社會捐贈、租用等形式,多渠道籌措廉租住房房源。六是財政困難的盟市旗縣可采取租售并舉、共有產權的方式,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七是嚴格基本建設程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同時建立行政審批快捷通道,縮短審批時限。八是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制定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評價體系和考核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各盟市年度保障工作完成情況的監督考核。九是抓緊制定低保以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十是全面開通全區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進一步加強對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和調控能力。
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
門窗幕墻網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文系本網編輯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作者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