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12月12日,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了《關于優化建設項目容積率及相關指標計算規則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施行后成交的出讓項目、取得劃撥決定書的劃撥項目以及新立項的改建和擴建項目,按照本通知要求執行。此前有關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通知明確,居住用地內符合特定要求的小區主入口門廳不計容;對符合規定的開放式風雨連廊不計容且不計建筑密度;對特定的地下室出地面的有頂蓋坡道不計容;對有特殊要求的,在規劃條件中明確采用全封閉式陽臺的,按照陽臺水平投影的1/2計算容積率。
同時,地塊內建成后移交電力部門的變配電房、開閉所,以及建成后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不計容;獨立于建筑之外的,出室外地面的樓梯及電梯井,不計容;利用城市公共空間并向公眾開放的公共連廊不計容。
這意味著,12月13日起,杭州新成交宅地均可以享受面積認定新規,比如封閉式陽臺只算一半面積,開放式風雨連廊不計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