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2018年12月31日,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出臺《關于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意見(試行)》。
《意見》中對被動房基本概念、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支持政策、保障措施五大方面進行了闡述。
《意見》在包括中用地保障、規劃指標、項目建設、金融服務、綜合服務等五個方面給予了被動房政策支持。
(一)在用地保障上給予支持。
按被動房方式建設的項目,優先保障用地。研究制定促進被動房發展的土地政策,加強被動房土地出讓監管。
(二)在規劃指標上給予支持。
按被動房方式開發建設的項目,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其建設被動房的地上建筑面積的4%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范圍。具體操作辦法由相關部門研究制定。
(三)在項目建設上給予支持。
為被動房項目報建手續開辟綠色通道,在工程評優、新技術示范認定等方面優先考慮。
(四)在金融服務上給予支持。
發揮產業發展基金對被動房工業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廠房建設及示范項目的投資引導作用。2019-2021年,對按照被動房標準建設和改造的項目,竣工后經評定達到被動房建設標準的,給予一定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各地財政部門研究制定。購買商品住宅為被動房的,在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及借款人還貸能力的前提下,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且在資金計劃發放時優先考慮。積極研究其他激勵措施。
(五)鼓勵建設被動房、
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綜合示范項目。綜合示范項目既可享受被動房支持政策,又可享受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獎勵政策,但不得重復享受容積率支持政策。已取得土地、規劃等手續,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改建被動房的,同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預示著通過3-5年努力,全市新開工和既有建筑改造的被動房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將達到10%以上。建成一批設計、施工標準化被動房示范基地,將宜昌打造成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建筑節能產業高地、現代化的建筑技術生產和服務業集群,帶動長江經濟帶中部地區先進建筑技術應用及傳統建筑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