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唐山市政府發文進一步加大減排力度應對重污染天氣過程,要求10月24日0時-27日24時,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市鋼鐵企業采用濕法脫硫的燒結機、豎爐全部停產,采用半干法脫硫的燒結機繼續停限產50%。水泥(含特種水泥、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巖棉(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石膏板、礦渣微粉生產企業停產。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加大減排力度應對重污染天氣過程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環保指揮中心最新會商預測,10月24日-28日我市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將出現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氣過程。為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實現重污染天氣削峰降級,市政府決定在已有減排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強化10月份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工作,現將有關減排措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業污染減排措施
下述行業10月24日0時-27日24時,執行本《通知》規定的停限產措施;10月28日0時后,繼續執行唐政辦字[2017]217號文件規定的停限產措施。
1、鋼鐵行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市鋼鐵企業采用濕法脫硫的燒結機、豎爐全部停產,采用半干法脫硫的燒結機繼續停限產50%。
2、焦化行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到48小時。
3、鑄造行業停產。
4、建材行業。水泥(含特種水泥、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巖棉(不含以天然氣、煤氣和電為燃料的)、石膏板、礦渣微粉生產企業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的水泥旋窯企業,在確保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的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生產。
5、涉VOCs行業。涉VOCs排放工序未完成環保治理的工業企業停產;其它印刷、包裝、噴漆、汽修、建筑涂裝等涉VOCs排放工序的行業,VOCs排放工序停產。
6、其他行業企業或企業集群。橡膠、軋鋼(燃用天然氣、煤氣或電加熱的軋鋼企業除外)、鋼鍬、鍛造、散熱器、塑料、鐵礦選礦、采砂、罐頭、耐火材料、營養缽等行業企業或企業集群停產。
二、移動源污染減排措施
1、10月24日0時至10月27日24時,全市鋼鐵、焦化、電力、水泥、化工等重點用車企業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10月28日0時后,上述行業用車企業按錯峰運輸50%減排措施執行。
2、10月24日18時至10月27日24時,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輸運服務的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3、10月24日至10月27日,每日7時至20時,市中心區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城區,實行非營運小型汽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通行。
三、揚塵污染減排措施
10月25日0時至10月27日24時,除市二環線、“氣代煤、電代煤”、鐵路、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外,其他各類建筑工地一律停止土石方作業,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10月28日0時后,各類建筑工地繼續執行唐政辦字[2017]217號文件規定的停工措施。
四、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
10月24日0時至10月27日24時,市中心區范圍內露天流動餐飲商販全部停止營業,由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負責清理管控。
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立即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相關單位,確保按要求落實到位。對不按要求落實減排措施的各類企業,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監管不力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責任人,一律移交監察部門進行問責。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