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新規定要求,所有進口貨物的木質包裝都必須經過處理并加施IPPC專用標識,處理的方法必須是經過中國官方確認的,處理機構須經過輸出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機構認可的;貨物到達中國入境口岸時,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查驗發現貨物木質包裝不符合要求或截獲活的有害生物的,將要求貨主或其代理人對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銷毀處理,甚或連同貨物退運出境。新規定較現行的進口木質包裝檢驗檢疫政策不同之處在于,范圍更廣,要求更嚴,手續更便捷。新規定涉及的范圍極其廣泛,針對來自所有國家或地區的所有使用木質包裝的進口貨物,且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貨物木質包裝處理較嚴格。另外,企業報檢時將不再需要提供植物檢疫證書、處理證書和(或)有關木質包裝的書面聲明。
為此,廈門檢驗檢疫部門特別提醒各進口企業,對屬于實施起始時間的進口貨物,應要求國外供貨商對帶有木質包裝的貨物實施有效的檢疫除害處理,并加施IPPC專用標識,以符合我國對進口木質包裝檢疫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