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新城區建筑外立面色彩不能隨便“涂”了。昨天,記者從建鄴區城管局獲悉,《河西新城區城市空間品質提升設計和城市管理導則》已經出臺,并將正式實施。
《導則》明確,河西地區建筑色彩應體現明快、和諧、大氣的總體感覺。學校、文化教育、商業設施等公共建筑可選擇更活潑或有藝術性的色彩,但具體方案需經專家論證。建筑店招不應采用大面積單一且艷麗的色彩。
《導則》不鼓勵采用大面積玻璃幕墻。高度24米—50米的建筑,玻璃幕墻在外立面所占比例不大于50%;高度50米—100米,不大于60%;高度大于100米,不大于70%;特殊地標性建筑需經專家會論證。
《導則》還明確,原則上商業用地、文化體育等對公眾開放的公共設施不應該設置圍墻。若必須分割,可采取綠化等形式。沿城市道路設置的圍墻應設置在退讓城市道路紅線1米處,圍墻內外兩側均需進行綠化,圍墻高度一般不超過1.8米。
除特殊用地外,禁止設置阻隔視線的圍墻。公共設施用地周邊圍墻透空率不得低于80%;住宅用地周邊的圍墻透空率不得低于50%。
《導則》還提出,鼓勵公交車專用道、自行車道采用彩色瀝青路面,加強引導,以明顯區別于其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