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洛陽玻璃 股票代碼:600876 編號:臨2013-002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3年1月15日召開,會議應到董事10人,實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本公司董事長宋建明先生主持,會議采用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對本公司董事長宋建明先生進行授權的議案;
除法律法規、本公司章程及上海和香港的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的權限外,授權董事長宋建明先生在任職期間代表本公司簽署就本公司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單筆對外投資、購銷、承發包、銀行借款、銀行承兌等合同、協議,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本公司承擔。
二、審議通過了對本公司總經理倪植森先生進行授權的議案;
除法律法規、本公司章程及上海和香港的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的權限外,授權總經理倪植森先生在任職期間代表本公司簽署就本公司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單筆對外投資、購銷、承發包、銀行借款、銀行承兌等合同、協議,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本公司承擔。
三、審議通過了對本公司財務總監宋飛女士進行授權的議案;
除法律法規、本公司章程及上海和香港的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的權限外,授權財務總監宋飛女士在任職期間代表本公司簽署就公司2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單筆對外投資、購銷、承發包、銀行借款、銀行承兌等合同、協議,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本公司承擔。
四、審議通過了本公司關于2012年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實施方案的議案。
2012年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實施方案主要是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及《洛玻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管理辦法》等的要求,通過訪談、資料分析、穿行測試、查閱分析控制文檔等評價方法,對本公司各職能部門及所屬控股子公司、全資子公司在2012年度內部控制的設計與運行情況進行評價,旨在揭示和防范風險,并識別缺陷,以采取積極的應對策略,為公司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洛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