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日前,廣州市住建局官網發布了《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城鎮危舊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的政策解讀。《辦法》規定了危舊房改造的基本原則、基本模式、基本要求、資金籌措方式和可享受的政策支持措施等內容;鼓勵危舊房改造優化戶型設計和空間布局,支持住宅成套化改造、增設電梯、公共走廊、地下停車庫等配套設施,并允許適度增加建筑面積,其中,地上建筑規模總增量按不超過30%控制。《辦法》于7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據介紹,《辦法》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國有土地上危舊房的改造,明確了維修加固和拆除翻建兩種模式。同時規定,項目啟動、項目建設單位確定、項目設計方案、項目實施方案需經不低于90%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依法表決同意。
《辦法》鼓勵支持改善居住條件。對于非成套住宅進行成套化改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原每戶套內可完善廚房、衛生間等必備設施功能,具體使用面積廚房約4平方米,衛生間約3平方米;對于套內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成套住宅,每戶原有廚房、衛生間面積小于《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最低標準的,可以適當增加使用面積,其中廚房按約4平方米,衛生間按約3平方米適當增加;套內建筑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住宅原則上不得增加套內面積。
有條件的城鎮危舊房屋改造項目可增設電梯、交通必需的公共走廊、無障礙設施、地下停車庫等配套及附屬設施,補充必要的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與公共安全設施。以上新增建筑面積應按照廣州市建筑工程容積率計算有關規定計算規劃容積率面積,其中地上建筑規模增量原則上不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