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8月2日,華潤置地公告稱,公司作為借款人就總數7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與一家銀行訂立了一份貸款融資協議,該貸款融資自提款日起計為期5年。
根據該融資協議,如果華潤集團不再是合計實益擁有及控制最少35%公司已發行股本的單一最大股東,或不再擁有委任權委任公司董事會成員,將構成違約事件。于本公告日期,華潤集團為公司的最大單一股東及擁有約59.55%已發行股本。如果中國政府機關不再是華潤集團超過50%的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擁有人,亦將構成違約事件。
若發生該融資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根據該融資協議,貸款人可宣布取消提供貸款額度或所有還款項連同貸款額度項下所有應計利息及其他需支付的款項即時到期及須予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