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適用范圍包括了城鎮建成區的臨街建(構)筑物和視線通廊區域建(構)筑物外立面的清潔。視線通廊區域是指由于人處于某一位置對某一景點的觀看的過程中,視線由人眼到景點所經過整個廊道空間。
建(構)筑物外立面的飾面不同,清洗頻率也有所不同。
“標準”要求,玻璃幕墻每年清洗應不少于1次;裝飾板及面磚幕墻每兩年清洗應不少于1次;石料幕墻每三年清洗應不少于1次;涂料幕墻每四年涂裝出新應不少于1次。
另外,崗亭、書報亭、公交站臺、店門面每半年清洗或者油飾應不少于1次;霓虹燈、大型廣告牌每年清洗應不少于1次。
橋梁、隧道、雕塑也要定期“洗澡”。“標準”要求的清洗頻率是每年粉刷、油飾或者清洗應不少于1次。
“標準”同時要求,遇重大慶典或者舉辦國際性、全國性或地方性大型活動等特殊情況需要時,應當按照管理要求對建(構)筑物外立面進行清潔。
重慶建筑物要定期“洗澡”了!昨天,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局獲悉,《重慶市城鎮建(構)筑物外立面清潔標準》(試行)(后簡稱“標準”)已于近日發布實施。
這是重慶首次發布建筑物外立面清潔標準。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一標準是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的,填補了重慶建筑物外立面清潔管理工作的一些空白。“標準”對城鎮建(構)筑物外立面的清潔頻率、方法、質量,以及作業安全等,都進行了明確要求。
清潔質量清潔后應與最初容貌基本保持一致
“標準”對建(構)筑物外立面的清潔質量也進行了明確要求:建(構)筑物外立面清潔后應與設計建造時的容貌基本保持一致。
不同飾面外立面清潔后,都有對應的質量要求。比如,玻璃飾面清潔后應清潔明亮,無污垢、無水跡、無水漬及其它印跡,有清晰的反光和金屬光澤;面磚飾面應無污垢,色澤光亮。
“標準”還對建(構)筑物外立面清潔作業的器具、材料等進行了要求。
“標準”指出,外立面清潔材料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產品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清潔作業時不應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針對不同材質外立面,“標準”還推薦了不同的清潔劑。比如,玻璃幕墻推薦使用含有氨水及除油劑的專用玻璃清洗劑。
作業安全氣溫高于35℃應停止外立面清潔作業
建(構)筑物外立面清潔作業安全也是標準的重要內容。“標準”要求,高處懸掛清潔項目開工前15日內,作業單位應當備齊作業方案、操作規程、作業人員上崗證、應急救援預案報送轄區內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備案。
另外,高處懸掛作業現場區域應保證四周環境的安全,其作業活動范圍外應設置警戒線,并有安全人員值守,在醒目處應設置“禁止入內”的標志牌。
在風力超過4級、暴雨、雷電、能見度低于150米的霧天和氣溫低于5℃或高于35℃等惡劣天氣情況下應停止作業,已安裝或設置的作業工具應進行固定或回收。
“標準”還要求,外立面清潔工程驗收應在工程竣工的7日內進行。
在清潔驗收方面,“標準”制定了細節檢查方法:建構(筑)物8樓以上每3—5層取1個層面,8樓及以下每1—2層取1個層面,每個層面取3—5個檢查點,從可開啟的窗戶、陽臺等通達場所檢查外立面是否符合清潔質量要求。
當清潔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要求整改或調整作業方案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