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生態綜合補償試點方案》,在江西、福建、貴州、海南4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西藏及青海、四川、甘肅、云南4省藏區和安徽共10個省份,各選取5個縣(市、區)率先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進一步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方案提出,以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為重點,以提高生態補償資金使用整體效益為核心,按照“先易后難、重點突破、試點先行、穩妥推進”的要求,扎實做好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積累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為做好全國生態補償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到2022年,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資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基本建立。
方案明確了4項基本任務,一是創新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適度開展林下種植養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質資源開發與利用,科學發展林下經濟,實現保護和利用的協調統一。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使用方式,優先將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轉成生態保護人員。二是推進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態補償制度。加強省內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工作,完善重點流域跨省斷面監測網絡和考核機制,鼓勵地方探索建立資金補償外的多元化合作方式。三是發展生態優勢特色產業。按照有關規則和制度,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以自然風光和民族風情為特色的文化產業和旅游業,實現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四是推動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制度化。厘清生態保護補償主體和客體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生態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明晰資金籌集渠道,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為從國家層面出臺生態補償條例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