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近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民用建筑外門窗工程技術標準》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共有127條具體修改意見和建議(采納和部分采納意見96條,未采納31條)。根據反饋意見,省住建廳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預計很快將發布。
為了提升建筑外門窗性能,推進外門窗建設標準化,讓居民家中的門窗變得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省住建廳此前出臺了《民用建筑外門窗工程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按照征求意見稿,建筑外窗應優先選用標準化外窗,標準化外窗在同一工程中的應用比例應不低于60%。對于7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東、南、西向居住空間,采用活動式外遮陽設計時,應采用外遮陽一體化外窗系統。外門窗的反復啟閉耐久性,不應少于1萬次。
為了提升外門窗的保溫性能,門窗玻璃鑲嵌縫隙及框扇開啟縫隙,應采用具有柔性和彈性的密封材料。窗跨層時,窗檻墻、防護欄板、隔墻、樓板或梁柱與窗間的間隙,應填充保溫、防火材料,并加以防火封堵。在窗口無建筑外遮陽的情況下,外門窗應增設遮陽設置,可采用玻璃內置百葉、外遮陽卷簾、遮陽一體化外門窗等。在隔音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紅線兩側50米范圍內,新建建筑臨街一側應設計采用空氣聲隔聲性能較高的建筑節能門窗;交通干線兩側的民用建筑門窗,必須要符合隔聲設計規范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