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置永久性標牌的通知》,本市所有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都要按規定設置永久性標牌,寫上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主要參建單位名稱和工程項目負責人姓名。該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
今年7月,北京一些保障房項目就已開始設置永久性標牌,如果保障房質量不過關,相關參建單位將被永久追責。昨天發布的通知要求,永久性標牌應于工程竣工驗收前安裝完畢,安裝在小區或工程的醒目處,標牌設置年限應為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此外,通知還對標牌設計等作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