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9月26日,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綠色保障性住房技術導則》培訓會及保障性住房實施綠色建筑行動現場經驗交流會在南京召開。這是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提出的“在政府投資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率先執行建筑節能標準”要求的一次工作部署。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是深入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必然選擇保障性住房為什么要率先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為什么《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要求“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達到50%”。
第一是建筑節能的最大潛力是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這個機遇一旦不能抓住,將留下遺憾。
第二是綠色建筑提供更好更優的室內環境,是建筑節能的“升級版”。從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與人民工作生活環境要求以及建筑全壽命周期的角度審視建筑對資源和環境的影響,推進更高水平的節能建筑和發展綠色建筑是明確的方向。保障性住房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不僅要提供能住的房子,更要提供有品質的房子,率先在保障性住房中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將有效提高其安全性、健康性和舒適性,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的民生關懷。
第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政府投資為主。在政府投資類項目中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將促使社會投資的建筑標準提高到綠色建筑水平,有效提高全社會的認識,促進公眾參與到推進綠色建筑活動中,促使全社會形成建設和推廣綠色建筑的氛圍。
二、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取得了明顯成效
從強制推進角度看,各省普遍提出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去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以來,全國26個省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相繼制定印發了本地區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其中,北京、深圳、重慶(主城區)、江蘇要求2013年保障性住房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上海、天津、內蒙、江西、河南、山東等地要求2014年轄區內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湖南、貴州、陜西、甘肅、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16個省(區)要求2014年在省會城市、部分重點城市和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中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從財政激勵政策看,超過11個省市自治區給予了財政激勵或其他優惠。
上海、北京、青海、江蘇、山東、山西、海南對了彩色建筑項目給予財政獎勵,內蒙給予配套優惠,貴州、山西給予容積率優惠,安徽給予貸款利率優惠。從實施情況看,截止今年9月,北京市已有13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認證,總建筑面積291.9萬平方米,并建立政策、技術、標識、科研和產業支撐體系。天津將保障房建設落到實處,立項階段,明確綠色建筑指標要求;規劃階段,對不符合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不予發放規劃許可證;設計階段,對不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的不予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階段,對未按照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的,不予建筑工程竣工備案。2014年,天津市156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項目已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實施。江蘇建立明確的財政激勵政策,對獲得綠色星級標識的保障性住房,按星級給予相應的財政獎勵,一星為每平方米15元,二星為每平方米25元,三星為每平方米35元。保障性住房竣工一年后,可申請綠色建筑運行標識,按獲得的星級,在原有補助的基礎上,再增加每平方米10元的獎勵。目前,江蘇省保障性住房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有29個,建筑面積達907.9萬平方米。這些數字既反映出大家對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的決心與成效,更堅定了我們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的信心。
三、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的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財政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下一步,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針對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提出以下要求:
從目標上看,保障房項目建設要將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好,首先就是將現行節能標準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其次,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轄區內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各地并可根據地方實際擴大綠色建筑標準執行范圍。2017年,東部地區地級城市及中、西部地區重點地級城市新建保障性住房,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保障性住房率先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進行建設,并推廣綠色建材及綠色建筑實用技術等新材料、新技術。
總體目標為:力爭到2020年,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比例達到70%以上,超過《國家新型城鎮規劃(2014-2020年)》確定的城鎮綠色建筑比例達到50%的目標。
從措施上看:
一是將加強保障性住房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情況監督考核。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巡查、建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及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考核等監督檢查工作中,將保障性住房項目執行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標準情況,列為重點內容進行核查。
二是組織保障性住房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情況自查。
三是納入保障房建設計劃,并通過建設各環節把好關。
四是組織對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綠色保障性住房技術導則》等專題培訓,增強住房保障部門有關管理人員及承擔保障性住房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技術人員執行標準的意識及能力。
五是組織研究開發使用保障性住房特點的建筑節能新技術、新材料及綠色建筑適用技術、綠色建材等,并開展項目試點。扶持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裝配化建造方式建設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