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膠施工工藝標準
1. 前工序/原材料質量標準
1.1 核對組件所有材料的規格、尺寸、厚度、顏色和表面質量是否與領料單相符。
1.2 型材及框:檢查長、寬尺寸,對角線差、階差、表面質量。檢驗玻璃附框,組框間隙≤0.3mm,用0.3mm的塞尺分別插入四組角處,通不過為合格,反之不合格,接縫階差≤0.2mm,用深度尺檢驗階差,超差要用橡皮錘輕敲修平。
1.3 結構膠:檢查出廠日期、批量、顏色、保證期、外觀質量,結構膠與耐候膠必須配套使用,并有與膠配套的鋁型材、玻璃等相材料的形容性實驗報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1.4 玻璃:檢查長、寬尺寸、厚度、顏色、外觀質量。目測檢驗玻璃外觀質量,玻璃無裂紋、無掉邊。
1.5 單雙面膠條:檢查寬度、厚度、膠層質量。寬度允許差為﹣0.5mm,厚度允許差為﹢0.1mm,撕下保護紙,以卡尺貼上膠條表面為準,測量其寬度和厚度,在公差內為合格,否則不能使用,膠層均勻不脫落,目測膠層無斷裂。
1.6 清洗劑:酒精、丙酮、異丙酮、丁醇二甲苯等,應選用相容性試驗報告制定的清理用溶劑,或經過試驗合格后選用清理用溶劑及。
1.7 抹布:采用白色、清潔、柔軟、燒毛處理的棉布。
1.8 保護膠帶:采用紙基壓敏膠帶,粘貼后容易撕掉,不留痕跡。
2. 生產加工工藝質量標準
2.1 檢測項目及要求
2.1.1打膠之前要有相容性試驗報告,并在打膠現場做相容性復驗。
2.1.2檢測雙組份結構膠的調配基膠合固化劑。
(1)在設備調膠刻度尺是調配基膠和固化劑。
(2)檢測調配比,將兩個小紙杯分別放在基膠和固化劑的出膠口處,取出同一時間內兩種膠的量,然后分別放在天平是稱量,直到符合標準為止。
2.1.3 做混膠均勻性試驗,把混膠擠在A4紙中間,將紙對折壓平,然后打開紙觀察結構膠混合的均與狀態,無異色條紋或斑點為混膠合格,佛則重新調配。
2.1.4 做剝離試驗樣件,取與實際結構相同的玻璃合鋁型材各一件,長度200*50用清洗劑進行清洗,然后在其清洗后的表面是打膠。在環境溫度15-27°,相對濕度大于50%的條件下放置7天進行剝離檢驗。
2.2 打膠前清理要求
2.2.1 清洗部位的確定
清洗區域的寬度是打膠區域寬度的1.5-2倍。采取正確的清洗劑清洗打膠區域。
2.2.2 清洗劑的確定
常用的清洗劑有酒精、丙酮、異丙酮丁醇、二甲苯等,具體選用時應進行試驗后再選用清理用溶劑。清洗劑不能對被清洗的表面產生腐蝕、污染和破壞現象。
2.2.3 清洗步驟
(1)用第一塊干凈抹布清除待打膠部位的浮塵等雜物。
(2)將溶劑倒出至第二塊干凈抹布是潤濕,以同一方向擦拭。
(3)用第三塊經過燒毛處理的干抹布在溶劑揮發前,將溶劑及污物沿第一塊抹布的擦拭方向擦拭。
(4)抹布在變污前經常更換,三塊抹布分開擺放在干凈地方,避免擺放過程中弄臟。
2.2.4 清理的質量要求
操作后無任何污物,若擦拭后仍有污物,或清洗15分鐘內未使用或清洗面積30分鐘內未能涂完膠的,則重復上序清洗步驟。
2.2.5 打膠環境要求
打膠房應潔凈,無粉塵,有良好通風,并保證一定的光照。環境溫度15-27°,空氣相對濕度大于50%。
2.3 膠尺寸定位要求
2.3.1 按圖紙尺寸貼單面貼、雙面貼。單、雙面貼直線度允許差為0.5mm,雙面貼厚度允許偏差為﹢0.1mm。
2.3.2 按設計要求的膠縫形式確定紙基保護膠帶的粘貼位置,尺寸位置偏差不大于1mm。
2.4 膠定位尺寸檢查
2.4.1 按圖紙檢查單、雙面貼的厚度。雙面貼厚度允許偏差﹢0.1mm。
2.4.2 單、雙面貼直線度允許差為0.5mm
2.4.3 紙基保護膠帶的尺寸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mm。
2.5 組件固定要求
2.5.1 將組好的組件用夾具固定好,防止傳動。
2.5.2 將組件水平放在周轉架是并將組件連同周轉架一起放在工作臺上。做好打膠準備。
2.6 首件打結構膠要求
2.6.1 首件打結構膠過程:在批量打膠前,由打膠班長選拔打膠水平較高的打膠工按圖紙及標準條款的內容利用打膠機進行首件打膠。承擔批量打膠的其他大膠工要在首件打膠現場學習操作要領,在掌握首件操作要領后方可進行批量件打膠。
2.6.2 首件結構膠縫質量等級的確定
(1) 結構膠膠縫寬度:允許偏差0-0.5mm,結構膠膠縫厚度0-0.3mm。
(2) 合格品膠縫外觀形狀要求:要連續、飽滿、平整、光滑、美觀、無氣泡、無接頭、無殘膠、無飛邊、無污跡、轉角處圓滑過渡、無缺肉斷裂。
2.6.3 首件工藝參數的記錄,班長將達到合格品首件的結構膠配比、混膠均勻性、固化時間、環境溫度、環境濕度等工藝參數記錄下來。按附表“批量產品首件結構膠打膠參數表”要求填寫。填寫的“批量產品首件結構膠打膠參數表”用塑料封皮拉桿夾裝訂成冊放置在打膠班的明顯部位,由班長負責保管。
2.7 首件質量檢查
首件膠縫質量的檢查依據和程序:首件打膠后由操作者本人按圖紙、工藝文件及工藝標準要求進行自檢,自檢通過后交班長互檢,班長通過后上報給公司首件膠縫質量鑒定組。
2.8批量打膠
2.8.1 班長在批量打膠前向承擔批量打膠的打膠工膠帶清楚首件打膠的意義,以首件的膠縫質量作為批量件的打膠質量標準,依據“批量產品首件結構膠打膠參數表”記錄的首件打膠工藝參數進行批量件打膠,隨批量作結構膠縫固化時間試樣。
2.8.2 打膠工必須進行技術等級評定,且只能從事等級許可范圍內的工作。
2.8.3 雙組份結構膠由于A、B組分的配比會影響膠的固化時間。一般情況打膠時膠槍出膠間斷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打膠人員應每隔5分鐘擠一次膠,在、這個參數僅供參考,針對每批膠的實際情況確定擠膠的間隔時間。膠槍在施工結束后或間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清出槍體內混合的余膠,并將膠槍清理干凈。
2.8.4 質量員參照首件的膠縫質量、“批量產品首件結構膠打膠參數表”記錄的首件打膠工藝參數,進行批量件打膠質量檢查,檢查程序仍實行三檢制度。
2.9 打膠固化、搬運要求
2.9.1 以隨批量作固化時間試樣的固化時間作為依據。
2.9.2 完全固化或未完全固化但變形迅速恢復的,可以清膠、移動。未完全固化且一旦變形不能恢復的,嚴禁觸碰,并防止固化過程中交受外力作用。
2.9.3 如果打膠后急于發運,需要在膠中適當增加固化劑縮短膠的固化時間。
2.9.4 固化時溫度或濕度達不到要求則相應增加空調或加濕器。
2.10 清理殘膠要求
2.10.1 用刮刀修整膠縫,清理殘膠。
2.10.2 將清理殘膠后的玻璃或型材等材料用合適的清潔劑擦拭干凈。清潔劑不能對鄰近膠縫部位的材料產生咬底和腐蝕現象。
3. 工序加工完成后的質量標準
3.1 檢驗剝離試驗樣件、成品切膠檢驗。
3.2 外觀質量檢驗
(1) 結構膠膠縫寬度:允許偏差0-0.5mm,結構膠膠縫厚度0-0.3mm。
(2) 合格品膠縫外觀形狀要求:要連續、飽滿、平整、光滑、美觀、無氣泡、無接頭、無殘膠、無飛邊、無污跡、轉角處圓滑過渡、無缺肉斷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