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消息,據港媒報道,浙江玻璃股份(00739)公布,聯交所于4月19日致函該公司,指出該公司公司未能提交復牌建議,以充分證明公司具備上市規則規定的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水平。
因此,聯交所決定根據上市規則指引,將該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2階段,由4月19日生效。至于除牌程序將于10月18日屆滿,除牌程序第2階段結束時,聯交所將在審查公司提出的復牌建議后,再決定是否將該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3階段。
根據該函件,聯交所要求該公司于除牌程序第2階段屆滿前至少10個營業日內,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H股自2010年5月3日起暫停買賣,股份仍將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