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如何持續推進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五礦所屬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袁斯浪建議,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充分釋放市場潛力
袁斯浪表示,當前建筑行業存在市場分割、跨區域經營壁壘突出等問題,在招商引資、數據要素、勞動力流動等方面存在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現象,資質認定、質量驗收等也有地域差異。“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限制了要素和資源的自由流動和配置效率,提高了交易成本,妨礙了公平競爭,從而嚴重制約了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進程。”
為此,袁斯浪建議,在建筑法、招標投標法中增設反分割條款,增加對設置歧視性招標條款行為的法律規定,加重對招標設置地域、所有制等歧視性條款行為的法律責任。強化反壟斷執法,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增設建筑行業特別條款,將“限定購買指定建材”“強制分包本地企業”等行為列入行政壟斷負面清單并設定處罰標準。
他提出,在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應使用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招標文件范本,技術標準、資質要求等核心條款必須采用全國統一參數庫。地方性招標項目需采用差異條款的,應經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第三方評估后備案。此外,設置國家統一的招投標信用制度,制定統一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通過制定全國統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建立資質互認、信用互通、執法互助機制,規定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須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外地企業資質核驗。同時,修訂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完善稅收分配機制。
促進數據互通共享保障工人合法權益
建筑業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吸納農民工超4500萬人,保障建筑工人的權益是實現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在調研中,袁斯浪發現,目前建筑企業用工管理長期存在信息割裂、監管滯后等問題。他建議,通過數字化監管體系重構用工治理模式,保障廣大建筑工人的合法權益。
他認為,要進一步健全勞務用工數據立法,在建筑法增加“建筑用工數字化監管”等內容;制定建筑勞務用工數據互通管理辦法,規定統一全國電子勞動合同數據標準,建立企業信用與數據報送掛鉤機制。此外,構建權益保障法治閉環,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增設相關條款,推行“工資支付數據穿透式監管”;在社會保險法中將建筑用工工傷保險參保納入施工許可證前置條件,實行“開工即參保、退場即轉移”機制。
“勞務用工數據全面互通共享并充分應用,是規范建筑用工管理的重要手段,能夠切實保障建筑行業參建各方的合法權益。”袁斯浪說。針對現存的用工數據孤島、數據安全等問題,他建議,依據數據安全法制定建筑用工數據分級保護細則,劃定工資明細、生物特征等核心數據為“受限流通數據”;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負面清單,明確市場監管、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可共享數據范圍及使用邊界,杜絕信息濫用。
完善行業相關法律法規打造鋼結構裝配式住宅
在“雙碳”戰略引領與建筑業綠色轉型的背景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憑借其低碳環保、高效集約、抗震安全的顯著優勢,已成為推動建筑工業化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突破口。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入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培育綠色建筑等新增長點。適應人民群眾高品質居住需要,完善標準規范,推動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袁斯浪介紹說,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的理念緊密貼合政府工作報告中的內容。
袁斯浪說:“我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目前已形成‘國家戰略統籌、技術標準支撐、地方創新實踐’的協同推進格局。但隨著行業從試點示范邁向規模化發展的關鍵階段,現行法律法規體系與行業發展需求之間的結構性矛盾日益凸顯。”他進一步分析道,法律適用滯后、監管機制脫節、激勵約束失衡等問題,是制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高質量推廣的核心瓶頸。他認為,亟須通過系統性完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法律法規體系,破除制度性障礙,為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他建議,加快專項立法進程,構建全周期法律支撐體系。以頂層設計為突破口,在建筑法增設“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專章,明確其作為新型建筑工業化核心載體的法律地位,同步推動綠色建筑促進條例、建筑產業現代化條例等配套法規制定,形成“專項立法+行業標準+地方細則”的三級法律體系。
建立穿透式監管體系,實現全鏈條閉環管理。針對行業監管碎片化問題,構建“機構重組+技術賦能+協同治理”的新型監管框架;優化市場激勵機制,建立雙向調節制度,構建“靶向激勵+剛性約束”的政策組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構建央地法規協同機制,破除制度性壁壘。針對地方保護主義與技術標準割裂問題,實施三軌并行的改革策略:立法協同層面,在立法法框架下建立地方性法規備案審查機制;標準統一層面,組建全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筑標準化委員會,重點推進跨區域構件認證互認、產業工人技能證書互通、工程驗收流程互信等制度突破;利益協調層面,創新區域合作模式,建立跨省項目稅收共享機制。
深化循環經濟立法,創新全生命周期治理。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筑納入循環經濟立法框架,構建“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全鏈條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