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撬門遭遇防盜門專利發明者用法律維權
www.63-hd.com 時間:2012/3/22 來源:門窗幕墻網 作者:www.63-hd.com 點擊:1103
盧清友1999年發明防撬門邊并獲得國家專利,成為遠近聞名發明家。當他拿著專利向30多家企業推銷時,卻被拒之門外。然而,市場上隨繼出現了仿冒防撬門。
眼看著辛辛苦苦發明的專利被蠶食,盧清友甚為苦惱。在法官幫助下,通過一次次官司,盧清友學會了如何用法律來為自己維權……
小偷撬壞朋友家門
催生防撬防盜發明
今年47歲的盧清友僅有中專文化。1997年,朋友家的門被小偷撬了,盧清友得到消息趕了過去。站在被撬壞的前,他不知道該怎么來安撫朋友。
“防盜門不防撬,叫什么防盜門?”朋友的一句玩笑話,讓喜愛發明的盧清友產生疑問:既然生產防盜門的企業聲稱能防盜,盜賊又怎么能輕易打開防盜門呢?他仔細查看了防盜門,發現盜賊是把防盜門撬壞后進入房間的。
接下來的兩個月,盧清友走遍了重慶市場上所有賣防盜門的店鋪,暗訪了所有防盜門生產廠家。他發現,防盜門有個通病——不防撬。當時沒有正式工作的盧清友,開始打起了“防撬門”主意,幾乎全身心地撲在實驗發明上。
盧清友在家里揭不開鍋的窘境下堅持了兩年。1999年底,“新型防撬保護門邊”問世,盧清友獲得了國家頒發的防撬門邊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推銷屢屢拒之門外
各地廠家瘋狂侵權
過去的防盜門雖然結實,但致命弱點是不能承受外力撬門縫的一個關鍵位置,而老盧的發明解決了這一難題,而且越用外力撬,門就越緊,在里面形成抱死狀,令小偷無法撬門而入。
等到拿到專利證書,盧清友已經負債8000元,無力把專利變成產品,遂決定找廠家生產,以解燃眉之急。盧清友再次借錢,到全國各地去找企業,推銷他的發明專利。可沒想到的是,一連30多家企業都拒絕了,無一接納他的專利。
盧清友萬分灰心地回到重慶。他在市場上閑逛時,卻驚訝地發現,當初對他專利不感興趣的企業,正在生產和銷售他所發明的防撬門。其實,早在他推銷之前,這一實用技術已經引起不少防盜門廠家的注意,隨后大量使用這一發明(專利技術是公開的)。
自己的心血,卻成了人家的“免費午餐”,盧清友一氣之下找廠家交涉,反被對方攆出門。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專利屢屢被人侵權,盧清友很是苦惱,但又不知怎么辦。
維權不懂收集證據
法官不厭其煩指點
2005年2月,盧清友找到市一中院民三庭辦公室,一臉委屈地向法官趙志強訴說自己的遭遇。
盧清友告訴趙法官,自己對法律是一竅不通,連起訴狀都是找人代寫的,官司更不知道該怎么打。此時,盧清友手中還揣著告侵權廠家的幾頁紙的起訴書,以及一大摞證據,證據里面還有很多是復印件。
趙法官發現,很多證據不符合要求,訴狀和證據也很凌亂,證據指向也不明確。
趙法官告訴盧清友,要指控涉嫌企業侵權,就要證明所買的門是侵權企業生產的,侵權企業的生產規模、銷售區域、銷售數量、銷售收入與索賠都有很大的關系。但盧清友什么也提供不出來,老盧只認一個理,“廠家肯定侵了權”。
弄明白盧清友的意圖后,趙志強從法律角度向他釋疑,讓他明白自己該達到什么樣的目的,繼而應該收集什么樣的證據。既然要告對方侵權,就要拿出證據來,如包裝、購貨發票、索賠的損失是如何組成的。要證明一件事實,拿證據來證明,相互不能證明,就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趙志強還耐心細致地向盧清友講解當事人在各個訴訟階段的權利和義務,從如何寫訴狀、如何收集證據、如何向法院提交證據。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盧清友緊鎖的眉頭漸漸舒展開來。
兩年自學法律條文
而今訴訟不請律師
盧清友開始了艱難的維權之路。
他先將本地一家大型防盜門生產企業告到了市一中院。眼看自己要敗訴,這家防盜門生產企業只得放下架子,坐下來與盧清友談賠償的事情。
在打官司的過程中,盧清友一面向民三庭的法官求教,一面跑到書店,去自學知識產權方面相關的法律。盧清友起初對于知識產權,特別是對專利法一竅不通,隨著數次官司的經歷,專利法的保護原則、法條,已經被盧清友背得滾瓜爛熟。
慢慢地,盧清友經過幾場官司的洗禮,已經清楚了訴訟程序,知道如何抓住關鍵,并很熟練地運用法律來給自己維權。走上法庭,念訴狀、舉證、答辯,儼然成了一名律師。現在,他打官司已經不用找律師代理。
如今的盧清友已是今非昔比,當初不會寫訴狀、不知道舉證的他,現在不但自己寫訴狀、自己舉證,而且還學會了在法庭上使用各種專業術語,還會在庭外主動和侵權企業聯系,溝通交流、尋求和解,最終和侵權企業化干戈為玉帛。
法官從中溝通調解
當事雙方一拍即合
盧清友起訴到市一中院的案件,大多都由趙志強主審。趙法官發現,盧清友的專利技術其實本身并不復雜,但非常實用,盧清友發明了專利后,沒有進行工業化生產,也沒有經濟實力來讓它“變廢為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專利躺在箱子里,無法變成產品,又缺乏市場推廣的能力;另外一方面,作為專業生產防盜門的企業,又迫切需要實用性強的專利。
基于這樣的想法,趙志強決定進行調解。他又發現,一個愿意把專利拿出來共享,一個又急需這樣的專利,這就出現了一個契機。一個專利收取三四萬元的許可使用費,雙方都能夠接受。經過法官的撮合調解,雙方一拍即合。
成都兩家企業涉嫌侵權,被盧清友告到市一中院。趙志強接手后,與侵權企業進行溝通,侵權企業似乎也意識到侵權問題,主動和盧清友電話溝通,最終雙方很快達成合作協議。
狀告侵權企業多家
拿回賠償幾十萬元
在此后兩年多的時間里,老盧又陸續起訴了10余起案件,打官司對他來說已經變得輕車熟路。
現在,盧清友還在繼續起訴,遇到新問題還會到法院找法官咨詢。他逢人便說:打官司讓他從法官那里了解到許多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更讓他學會了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盧清友從開始打官司到現在,已經經歷了十幾場官司,盡管幾經折騰,但都畫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官司大獲全勝,拿到了數十萬元使用費和賠償金,他的經濟狀況也隨著一個個官司的勝訴、調解,而得到改善。
嘉賓感言
學會維權
許多企業專利意識淡薄,時興的是“拿來主義”,沒想到會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侵權行為。盧清友打官司也是迫不得已,是為了解決糾紛,不是再平添更大的矛盾。當時雙方如果能明白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心平氣和地進行談判,一個讓一點,最終雙方都愿意握手言和。
知識產權只有與工業化生產相結合,才能實現最大價值。對于擁有技術而無市場開拓能力的盧清友而言,訴訟并不是終極目標,通過訴訟,可以促進其技術的推廣及應用,并以此實現其技術的最大價值及收益的最大化。
為此,維權的步驟,不外乎先熟悉自己的權利范圍,及其技術的應用價值,并以此確定其技術收益的合理預期,在此前提下,通過與技術需求方的合作,實現雙方互利共贏。
與此相對應,對知識產權法官而言,審理案件的目標不僅是對相關行為是非曲直的判斷,作為法院,也不只是做一個誰對誰錯的裁決。解決糾紛的同時,最終目的也是息事寧人,讓雙方當事人都能夠接受的結果。最終目的是實現各方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并以此促進知識產權的應用及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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