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為加強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確保建筑幕墻使用安全,有效預防風險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日前,福建省印發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對建筑幕墻的維護、檢查、鑒定等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辦法,既有建筑幕墻的日常維護、保養、例行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單位。
在日常維護和保養過程中,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責任人或受托單位應做好巡查、報修及處理跟進等相關記錄,并對人員進行相關專業技術的培訓;定期對開啟窗五金配件等進行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啟閉性能,遇強風、大雨等極端天氣,應及時鎖閉開啟窗;發現幕墻面板、開啟窗、室外構件破裂、松動,存在墜落風險的,立即采取必要的臨時防護或隔離措施,并及時組織專業人員維修處理;正確進行幕墻室內外表面清洗,確保清潔工具和清洗劑不會劃傷或腐蝕既有建筑幕墻材料。
同時,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責任人或受托單位應對既有建筑幕墻開展例行安全檢查。例行安全檢查應當全面檢查建筑幕墻的缺陷、破損等危及幕墻安全的異常現象,檢查項目應包括幕墻面板、室外構件、開啟窗、受力構件、雨水滲漏情況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責任人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幕墻檢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定期檢查。
此外,建筑幕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安全維護管理責任人應主動委托符合要求的鑒定機構進行安全性鑒定:面板、連接構件或局部墻面等出現異常變形、脫落、爆裂現象遭受臺風、地震、雷擊、火災、爆炸等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而造成損壞;建筑主體結構經檢測、鑒定存在安全隱患;達到或者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的建筑幕墻;安全隱患排查或日常巡查、例行安全檢查、定期檢查時發現幕墻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