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企業,更多時候面對的不是最終消費者,而是經銷商隊伍(包括部分代理商和零售商)。某種程度而言,經銷商就是企業的"衣食父母"。經銷商的位置如此重要,以至于眾多企業無時不在思考如何更好地吸引住經銷商,為自己贏得更好的銷售業績。對于門企而言亦是如此,特別是在眼下門企招商大戰的關鍵時期,如何更好地吸引住經銷商就顯得更加重要。筆者根據對門企發展情況的調查了解,總結出以下四大吸引經銷商的法則,以供門企借鑒。
法則一
政策更新要到位 獎勵承諾要及時
對于經銷商來說,無論代理那一家門企的產品,獲利都是最根本的目的。古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就很適用于經銷商群體,"非利不圖"也是經銷商經商本質的寫照。轉型期的門企要想牢牢吸引住經銷商,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證經銷商的"利"。要做到這一點,門企的營銷政策必須更新到位,也就是營銷政策必須具有更高優勢,要比競爭對手的營銷政策更能吸引經銷商。
要想吸引住經銷商,總部營銷政策和當地銷售政策必須同時具有競爭優勢。門企總公司的營銷政策可參考以下案例:某經銷商年銷售300萬,年終按照5個點返還15萬給該經銷商(如果年銷售100萬,年終按照2個點返還2萬給經銷商)、淡季貼息打款(在淡季進的貨,到了年終時會返還比旺季更高比例的金額)、認庫補差(對于滯銷的產品,承諾退回;如公司有大的降價行為,因此造成經銷商的損失,企業承諾補償)、鋪貨政策(對部分信譽好的、有實力的經銷商,總部同意下面分公司可以按照先發貨、后收回貨款的程序來從事營銷)等。
分公司則可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當地的銷售政策,如年終返點的點數可以適當地加高或者降低,增加支持力度,加大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的投入等等。經銷商通過比較分析各個門企的營銷政策,就可以預算從事不同門企產品的銷售,將會獲得多大的利潤。自然而然經銷商也會把代理其他門企產品的想法放棄。所以,處于轉型關鍵期的門企需要仔細分析經銷商的心理,制定出到位的、具有更高競爭優勢的全新營銷政策,達到牢牢吸引住經銷商的目的。
但是,僅有營銷政策是遠遠不夠的,經銷商除了參考比較各個門企的營銷政策外,更注重政策本身的"可實現性",即獎勵承諾能否兌現。筆者調查發現,許多門企的營銷政策往往承諾的東西冠冕堂皇,頗具吸引力,但等到"實現"預期目標時所有承諾反都成了泡沫,經銷商則是欲哭無淚,投訴無門。筆者認為門企對經銷商承諾的東西要及時、盡早兌現。到位的全新營銷政策和及時的獎勵措施,抓住了經銷商最關心的"利"字問題,轉型關鍵期的門企要格外重視,這無疑也是最能牢牢吸引住經銷商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