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為進一步加強內蒙古自治區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促進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實現礦業開發綠色、健康、可持續發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年底前,內蒙古全部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礦山企業依法逐步退出市場。
《方案》中指出,全面建設綠色礦山,是實現礦業轉型發展、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推進礦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實現礦業經濟轉型升級、促進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方案》要求,到2023年年底前,內蒙古自治區礦山總體達到綠色礦山建設基本條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礦山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礦區土地復墾水平全面提升,礦業步入綠色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軌道,基本建成節約高效、環境美麗、礦地和諧的綠色礦業發展新模式。新建礦山要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生產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快改造升級,限期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建設3個自治區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啟動創建一批綠色勘查示范項目。2025年年底前,全部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礦山企業依法逐步退出市場。
《方案》還提出了健全完善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規劃體系、建立健全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創建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推動綠色勘查示范工程建設、嚴格新建礦山準入標準、推進生產礦山達標建設、推動礦地和諧發展7項重點任務。同時,鼓勵內蒙古自治區礦山企業爭創國家級綠色礦山。進入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的企業,可享受礦產資源支持、綠色礦山建設用地支持、財稅支持、綠色金融扶持等相關政策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