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前幾年,各地玻璃幕墻脫落傷人的事兒屢被媒體報道,責任該由誰負的問題也一直廣受關注。近日,一部和玻璃幕墻有關的法規——《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管理辦法》將于5月1日起施行。有關建筑上的玻璃幕墻安全、維護該由誰來負責,從這里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玻璃幕墻應有說明書
據介紹,采用建筑玻璃幕墻的建設工程在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載明建筑玻璃幕墻的設計依據,主要性能參數,設計使用年限,施工單位的保修責任,維護、檢修要求,易損部位結構、易損零部件更換方式以及使用注意事項等內容。建筑轉讓時,轉讓人應當向受讓人移交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
玻璃幕墻使用實行業主負責制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實行業主負責制,建筑物為單一業主所有的,該業主為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責任人;建筑物為多個業主共有的,全體業主為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責任人。業主可以協商確定一個業主牽頭組織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維護。
日常要維護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置
業主應當承擔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安全使用維護責任:包括按照有關規定以及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進行使用和日常巡查、維護、檢修;安全性鑒定及大修;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對因既有建筑玻璃幕墻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承擔日常巡查、維護、檢修、安全性鑒定及大修等費用;建立管理檔案,包括日常巡查、維護、檢修、安全性鑒定及大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資料。
日常巡查應當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既有建筑玻璃幕墻遭遇強風襲擊、地震等自然災害或者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后,業主或者安全維護單位應當及時委托原施工單位或者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建筑玻璃幕墻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損壞程度制定處理方案,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