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消費者張少華,在武漢志展 門業經營部,訂了5扇黑檀 ,總價3600元;顧客預付2600元,余款完工后付清;合同規定施工期為5天,每延期一日,從余款中扣100元。 后因有兩扇門的尺寸量錯了,顧客要求重做,幾經交涉,商家同意換新門,但要先付清余款;此時已超過工期5天,顧客便要求從尾款中扣除500元。 雙方因達不成協議,遂投訴到工商部門。 舵落口工商所調查后,要求商家兌現合同。商家才同意重做門,并付500元違約金。昨日,商家已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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