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應該轉變單純“存錢”的觀念,而是放開眼界,去“花錢”,去尋找尋找能帶來正向現金流的房產進行配置,最終讓自己及家庭過上舒適的(不是奢華的)和有尊嚴的(不是驕橫的)生活,這也許是投資的最高境界吧。
中國人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勤勞的國家,記得前陣子討論退休延遲,支持方稱德國人也是65歲退休嘛,而真相是如果德國人按照中國人的作息制度,他們45歲時候就可以把要干到65歲時候的活兒都干完了……這里不管退休延遲合理與否,倒是折射出中國人是真的很勤勞——但是,為什么勤勞的中國人卻體會不到自身的富有幸福感呢,或者說他們感覺不到自己富有呢?
這就涉及如何看待財富,如何看待積累與消費的關系。眾所周知,中國人的儲蓄率是很高的,因為老輩人給子女的觀念就是要會“存錢”,否則就成了“敗家子”這個觀念作為我們最普遍也最樸實的“財商教育”,沁入骨髓;不管是在集貿市場風吹日曬的小販,還是在CBD寫字樓里西裝革履的金領,也許學歷的差距是“初中生vs博士”,但潛意識中他們的財商卻一樣的:即,認為“花錢”是“罪惡”的,“存錢”才是會理財和投資的體現。
但事實上恰恰相反,最重要的是學會“花錢”。因為錢要花得好、花出去要有價值,花出去不僅僅是為了一時的快樂,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虛榮的“消費”,而是生活品質的提高和需求滿足的體現。當然,“存下來總比敗家強”,但這句話的弦外之音是:財富的擁有者無法讓自己手上的錢發揮更大價值,才只能把它存下來。
這并非忽悠,背后是實實在在的財富管理理念在支持,即,現金流理論。按照這種理論,“存錢”,狹義上可以理解為存到銀行,廣義上說,不考慮資金收益率與回報率,沒有持續的正向現金流收入,只是一味求穩,或者用陳舊的眼光、跟風做投資買房,都可以看成是“存錢”。看似資產增加了,規模加大了,但能夠消費的錢卻變少了。看似是投資了,而實際卻是把房子當做了“存錢”的工具和載體罷了!
“買房”這種行為,看似是把錢花出去了,實際上則是固化了自己的資本,不能產生更多的現金流價值,也不能融資抵押,更不能在投資者需要時候隨時贖回,因此,這就是“存錢”行為,而非真正意義的“賺錢”!
“存錢”實際上就是讓投資者和財富擁有者做了金錢的奴隸。羅伯特·清崎在《富爸爸,窮爸爸》中寫到: 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而是要成為金錢的主人。多套房產的擁有者不一定就擁有了資產,它們很可能是負債!而它們的區別就在于:資產變成可以隨時變現正向的現金流;而負債,則在不停地吸走你的現金流,致使擁有這些“負資產”的人不得不終日奔波。看似擁有了大量房產,實際上帶來的是還不清的房貸;而所謂的收益,不過是寄托在未來房價上漲——還不一定能跑過通脹。
事實上,中國超過95%的房產投資者都不會“花錢”。他們以為投資是在賺錢,其實投資是在花錢——投資需要像企業家一樣,對現金流進行投資,思考成本與回報率;而更多的投資者在賺價差的輸贏,他們只關注房價、股價、金價銀價的漲跌。這種簡單期望僅僅在上漲周期賺錢的盈利模式其實就是把投資當成賭博,把市場當成賭場。古人云“流水不腐”,流動的東西就有活力,因此,成熟的、成功的地產投資者會通過“花錢”讓錢動起來,在擁有資產規模的同時還擁有現金流收益。循環往復,直到財富規模或者現金流達到了其最初設定的退出機制的目標。
這個退出機制的目標,最佳的選擇就是“財富自由”。這就意味著投資者的成功最終標準不是擁有多少套房產,而是通過不斷的正向現金流積累,擴大資本規模,實現“不必為錢而工作”:用財產性收入保證不工作的時候也有凈現金流入。有的投資者可能擁有不少物業,但每個月下來收入的租金還不夠覆蓋銀行的按揭供款,現金流是負數。像這樣的資產在財務負債表上是一個“債務(liability)",而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資產(asset)"。作為一個企業的股東也是一樣,如果每年從這個企業分不到紅利,而只是不斷地追加投資,那這份股權也很可能是一個“liability”。
當然,這并不是說儲蓄不好,資本的原始積累很重要;尤其是白手起家的年輕人,莫把“消費”當成“花錢”,不要把財富過多的耗費在滿足個人欲望上。只是有一點要把握:存下來的錢總是要“花掉”,但如果花的沒價值,那可以說是存得也沒價值。
綜上,投資者應該轉變單純“存錢”的觀念,而是放開眼界,去“花錢”,去尋找尋找能帶來正向現金流的房產進行配置,最終讓自己及家庭過上舒適的(不是奢華的)和有尊嚴的(不是驕橫的)生活,這也許是投資的最高境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