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曾經的地王中標者在內的很多知名開發商都存在囤地行為。
位于上海南京路的一個樓盤,近期報價一平方米8萬元至10萬元。然而,其所在地塊卻是1992年首次拿地,“在建”逾20年,屢屢停工。這期間,周邊房價從千元起步,相比上漲近百倍。記者調查發現,包括一些曾經的“地王”中標者在內的很多知名開發商都曾存在囤地行為,一些省份清查出的閑置土地逾十萬畝。樓市調整期低價拿地、囤地惜售背后,是開發商暴利和高房價。
市場的供求關系影響價格走勢,供不應求時價格呈現上漲趨勢,供大于求時價格呈下降趨勢,這是一個相對健全的市場環境中商品價格的形成規律。回顧我國房地產市場化改革的歷程,從總體上來說,供不應求決定了房價的上漲。特別是城鎮化進程中大量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城市住房改善等需求,使房地產市場基本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同時,房價過度上漲導致有剛性需求的購房者買不起房子,房地產業出現局部產能過剩、空置率較高的現象。另外,中國收入差距較大、權力尋租等因素導致有錢人傾向于購置多套房產,甚至囤積房產。炒房團在炒作房價上漲的同時,也使得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處于不真實狀態,這是中國房地產市場復雜形勢的重要表現。
與囤房一樣,囤地從本質上來說是炒作房地產市場的一種違規行為。因為房地產開發商拿到政府供應的土地后,不按規定時間開發,在市場上就會造成一種錯覺,讓人們誤以為土地少了。人們都認為土地變少了,自然形成了房價上漲的預期。因此,國家大力打擊囤地行為,1999年公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兩年不開發的土地逾期無償收回。根據國土資源部2012年修訂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因開發商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按土地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遺憾的是,由于利益的錯綜復雜,加上房地產開發的周期性以及各種假象,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得到真正落實,囤積土地的行為依然屢禁不止,甚至成為房地產開發商謀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當然,囤地行為也影響了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導致房地產市場處于波動之中。就拿目前來說,房地產投資增幅逐漸下降,因此國家出臺了推動房地產投資的調控政策,但是房地產投資目前仍難復蘇。
房地產投資增速下滑,對于調控來說,很可能把目光投向地方政府的供地行為。但從目前透露的數據來看,即使地方政府提高土地供應量,如果房地產開發商繼續囤地,市場上仍然將會呈現投資增幅下降的態勢。而且,在一個個新“地王”的炒作中,還會助推房價進一步上漲,影響剛性購房需求,導致需求萎靡,阻礙房地產市場去產能過剩的進程,錯失推動房地產健康發展的良機。
針對目前房地產投資增速下滑的局面,國家應加大對囤地行為的打擊力度,真正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兩年不開發的土地逾期無償收回”等法律法規,倒逼房地產開發商將所囤積的土地“吐”出來,促使更多房產商品供應到市場。這樣,在滿足市場剛性需求的同時,也可以進一步帶動投資,達到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