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為了擴大銷量,不少門窗賣場及門店開始進入到各個小區進行宣傳,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點對點服務”銷售模式。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總是收效甚微。
作為與終端消費者最直接的接觸形式,點對點服務如何更好地發揮其優勢,為促進門窗產品銷量的提升起到積極作用?這是眾多產品經銷商迫切期待的!許多門窗賣場的工作人員也到各個小區進行宣傳服務了,并且發放了大量的宣傳材料,但是最后收效甚微,并沒有吸引或打動消費者,刺激起其消費欲!原因何在?
1. 宣傳對象錯位
宣傳對象錯位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工作人員不分對象的亂服務。有些賣場和商家看到別人在做小區的“點對點”工作,于是也派出專人、開著專車走街串巷深入小區,但是他們對自己要宣傳的對象卻不是很明確!走到一個小區之后,見人就一個勁地發放宣傳資料,并不考慮這些人對自己產品或者市場是否感興趣,是否是市場和產品目前需要的消費對象或潛在的消費對象,也很少跟發放對象進行必要交流,僅是當作完成任務將一大堆資料發放完畢了事。這既浪費錢財,又耗人時間,并不能起到任何效果。
門窗銷售人員在宣傳時,可以去新開發的樓盤,針對那些新業主做宣傳;并且要與那些新業主進行交流,了解其基本信息及購買需求。
2. 宣傳方式落伍
實際跟終端消費者交流的宣傳方式很多,除了通常所用的DM 資料以外,還有諸如現場圖片展、影像放映、娛樂互動、問卷送禮(小禮品)、知識講座、特別服務等形式。但從目前的宣傳方式來看,只有資料發放常見,其他的宣傳形式也僅是偶爾用到或根本不用。單一的宣傳方式,除能帶給消費者片刻的關注外,并不能讓其留下深刻的印象,送到手的宣傳資料大多數難逃在業主手里停留幾分鐘之后被輕易丟棄的命運。這樣的結果能夠產生消費行為嗎?答案是肯定的。
因此,宣傳方式的改進和創新是吸引終端消費者對宣傳內容注意的關鍵。門窗企業或者可以借力天津爆炸事件,舉行悼念儀式,既增強門窗企業品牌的宣傳,還可贏得消費者的信賴。
3. 宣傳目的混亂
有人說:“‘點對點服務’的目的就是獲得銷量和利潤,所以深入宣傳的目的當然是為了促進其消費啊”這句話有錯嗎?沒錯,對門窗商家來說是沒錯!但是對消費者來說,卻是一個大錯!消費者不是希望通過這種措施來購買你的產品,而是希望能夠看到賣場和商家一種誠信的承諾和服務態度。對他們來說這才是最重要的!現在很多賣場和商家都在做這種類似的活動,從而就有了可比性,他們一方面是看各家的價格,但最關心的還是哪家能夠提供他們滿意的銷售承諾和售后服務!
所以,在這里奉勸做“點對點服務”的門窗賣場和商家還是換種思維方式,去按照消費者的心理做其想要的“點對點服務”,或許這樣可能會使你的宣傳目的更明確!
4. 沒有及時分析總結
有些賣場和商家到小區宣傳也做了,該發的資料也發了,然后就興高采烈地回到的辦公室,坐等成果的出現,奇跡的產生。對宣傳的整體感覺,出現的問題,消費者的咨詢等相關情況卻并沒有太在意,也沒有及時對這次宣傳做深入地分析和總結。一切束之高閣!最終產生怎樣的結果?做一次沒有效果,做再多的次數也是千篇一律,不可能有大的進步。
門窗賣場針對每一次宣傳,都要及時分析總結,分析那類人群有可能夠買本品牌產品,在宣傳時還應該注意什么等問題,以便下次宣傳時收到更好的效果。
5. 后續跟進不到位
上面一點提到一些賣場和商家在做了“點對點服務”以后就不管不問,與之相對的是有些是分析和總結了,但是在后續跟進的過程中因賣場、商家、時間、人員等眾多原因,對目標客戶的跟進不到位,最終喪失了簽單的機會!綜上所述,在分析做門窗銷售需要具備哪些素質條件的問題時,之所以不能讓“點對點服務”的銷售模式發揮出其最大的效益,一方面跟工作人員的營銷素質有有很大關系,同時與門窗賣場和產品負責人對“點對點服務”的認識曲解、策略把握、計劃安排等不無關系。
因此,門窗賣場負責人或產品經銷商真想通過“點對點服務”實現產品銷量和利潤的新增長。做細“點對點服務”的每一步尤為重要。
門窗終端賣場及門店在進小區宣傳時,不要再只是走走過場,擺擺形式。記住態度決定一切,你不做好“點對點服務”的每一步,就是沒有專業態度。沒有專業態度,何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