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就木門行業來說,絕大多數木門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和號召力都不強,很多消費者只有在參與裝修的時候才開始了解木門品牌和產品,就給了很多不懷好意的品牌魚目混珠的機會。的確,木門行業最初發展時并不規范,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力,所謂的名牌企業在當年注冊的時候,只注冊了一個領域,待發展成為名牌之后,就很容易被一些企業鉆了空子。
例如,很多木門品牌都有類似遭遇:即便企業能向工商局舉報與其同名的“冒牌”,最終冒名的違法企業也得以查封,但有些專門以“傍大牌”為生的企業還是會換個地方重新注冊商標,借助在特定的木門產品產地形成的產業鏈繼續冒名銷售產品,讓企業不堪其擾。
被侵權企業知識產權意識薄弱
針對冒名抄襲這一亂象,被抄襲的木門企業雖不乏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但最終庭外和解、不了了之的居多。主要是由于木門專利官司勝訴賠償金額相對不高、時間跨度較長、產品生命周期短等因素,一些木門企業面對專利侵權時,寧愿選擇私下和解。而行業內也普遍流傳著“餓死不要飯,屈死不告官”的說法。
木門侵權一般集中在外觀設計方面,而外觀設計申請專利需要的周期較長,一整套流程下來,約耗時1年。而木門的更新換代頻率卻很快,或許專利權申請下來時木門已更新換代。專家強調,專利是否侵權很難鑒定,只有產品外觀具有80%以上的相似率,才能被確認為抄襲或仿造了該產品的外觀,這就意味著,造假者只要略微修改產品的工藝、造型,就能很容易地避開侵權懲罰。即使認定侵權,造成的損失難以取證,也難以明確界定,只能酌情賠償,賠償金額一般在10萬元左右,企業維權付出的成本遠比獲得的賠償多。